恐吓人是否犯法?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情绪激动,说话间有恐吓我的意思,说不会让我好过之类的话。我心里有点害怕,也很疑惑,这种程度的恐吓算犯法吗?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恐吓人是怎么界定是否违法犯罪的,希望能了解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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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恐吓人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当恐吓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时,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情节恶劣”大致包含这些情况:通过恐吓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携带武器进行恐吓;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恐吓,并引发恶劣社会反响;因恐吓导致他人出现精神问题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对他人的工作、生活等方面产生极大干扰和破坏等。 所以,要判断恐吓人是否犯法,关键在于恐吓行为的具体情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遇到被恐吓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让警方来处理和认定。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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