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否算犯法?


校园欺凌是否算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从民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校园欺凌行为导致被欺凌者身体受到伤害,实施欺凌的一方及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校园欺凌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达到违反治安管理的程度,公安机关可以对实施欺凌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从刑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多个涉及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罪名,比如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等。如果欺凌行为造成被欺凌者轻伤以上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校园欺凌并不一定都会构成犯法,但如果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当遇到校园欺凌时,被欺凌者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向学校反映、报警等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