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暧昧短信致人离婚是否属侵权?

我前段时间给一个已婚的朋友发了几条暧昧短信,后来听说对方因为这些短信离婚了。对方的配偶现在说我侵权,要我赔偿。我想知道,就因为发了几条暧昧短信导致别人离婚,这在法律上算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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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发暧昧短信致人离婚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侵权行为的定义。简单来说,侵权行为就是一个人因为过错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即便没有过错,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断发暧昧短信致人离婚是否构成侵权,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要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发暧昧短信本身如果没有涉及到侮辱、诽谤等违法内容,可能很难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如果短信内容包含恶意诋毁、侮辱对方及其配偶名誉等,那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比如,短信中使用了侮辱性词汇去描述对方配偶,这种行为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 第二,看是否有损害后果。他人离婚这个结果可以看作是一种损害后果,但离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通常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仅仅发暧昧短信不一定就直接导致离婚,可能夫妻双方本身就存在感情问题。所以,要判断发暧昧短信与离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有证据表明,正是因为这些暧昧短信引发了夫妻之间的激烈矛盾,最终导致离婚,那么因果关系就相对明确。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如果发暧昧短信的人明知对方已婚,并且故意通过发暧昧短信来破坏对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可以认为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但如果只是朋友间的玩笑或者误发,主观上并没有破坏他人婚姻的故意,那么过错程度就相对较低或者不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发暧昧短信致人离婚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发暧昧短信的行为同时具备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等要素,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权,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在实际情况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不能仅仅因为发了暧昧短信和他人离婚这两个事实就认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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