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分居?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不太清楚起诉离婚的条件。我听说起诉离婚得先分居,是这样吗?我没和对方分居,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呢?
展开


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要分居。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分居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不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即便夫妻没有分居,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没有分居也能起诉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