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是否属于抗辩权?


在探讨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是否属于抗辩权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法律概念。 抵销权,指的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和对方互相都欠着对方钱或者有其他债务时,你可以用自己对对方的债权来冲抵自己对对方的债务。比如,甲欠乙1000元货款,同时乙又欠甲800元加工费,这时甲就可以行使抵销权,只需要再给乙200元,双方的债务关系就部分消灭了。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就是抵销权的法律依据。 抗辩权则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别人向你主张某种权利时,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理由来对抗他的主张,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在合同履行中,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而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有理由拒绝履行,这就是在行使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从两者的概念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抵销权和抗辩权存在明显的区别。抵销权的目的是使双方的债务在一定范围内消灭,是一种形成权,即通过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产生法律效果。而抗辩权主要是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权,阻止对方权利的行使,并不直接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所以,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它们是不同类型的权利,各自在合同履行等法律关系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实际的合同纠纷处理中,准确区分这两种权利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 被当众辱骂是否可以打官司?
- 公司合并时,房产过户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 租房合同一方违约该怎么办?
- 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哪些区别?
- 印花税价税分离合同该怎么填?
- 驾照一次性扣12分该怎么处理?
- 债务公司如何帮我处理债务纠纷?
-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他公司可行吗?
- 异地可以买社保吗?怎么买?
- 企业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是什么?
- 离婚了车子是我父母出的钱买的该怎么处理?
- 医疗期内哪些特殊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请产假后悔了该怎么和领导说?
- 在广西寻衅滋事可以去哪里举报?
- 山西挪用公款案件什么时候能结案?
- 双重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如何处理?
- 租房没签合同已付款该怎么讨回?
- 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 借款纠纷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大家都在问
- 被当众辱骂是否可以打官司?
- 公司合并时,房产过户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 租房合同一方违约该怎么办?
- 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哪些区别?
- 印花税价税分离合同该怎么填?
- 驾照一次性扣12分该怎么处理?
- 债务公司如何帮我处理债务纠纷?
-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他公司可行吗?
- 异地可以买社保吗?怎么买?
- 企业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是什么?
- 离婚了车子是我父母出的钱买的该怎么处理?
- 医疗期内哪些特殊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请产假后悔了该怎么和领导说?
- 在广西寻衅滋事可以去哪里举报?
- 山西挪用公款案件什么时候能结案?
- 双重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如何处理?
- 租房没签合同已付款该怎么讨回?
- 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 借款纠纷原告应该如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