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喝酒了,和朋友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昨晚和朋友一起喝酒,两个人都喝多了,稀里糊涂就发生了性关系。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强奸啊?我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脑子不清醒。我想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强奸罪的定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手段”,包括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在双方都喝酒的情况下,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了女性的意志。如果女性在饮酒后,意识处于不清醒状态,无法对性行为作出有效的同意表示,而男性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因为在女性失去正常认知和判断能力时,她无法真正表达自己是否愿意进行性行为,此时男性与她发生性关系,就相当于违背了她的意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仅仅依据双方是否喝酒来确定,而是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性行为发生前后双方的表现、女性事后的态度、现场的情况等。如果女性在事后明确表示自己当时不愿意发生性行为,并且有证据证明她当时处于醉酒、无法反抗的状态,那么男性的行为就很可能构成强奸罪。 此外,如果男性本身也是醉酒状态,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醉酒并不能改变行为的性质,只要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这种双方都喝酒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对方的意志,避免触犯法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