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我和伴侣处于无性婚姻状态已经很久了,生活中也因此产生了很多矛盾。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无性婚姻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呢?这样我就能考虑后续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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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无性婚姻是否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感情破裂”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这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该条还列举了一些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不过,无性婚姻并未在这些明确列举的情形之中。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性婚姻就一定不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无性婚姻导致夫妻双方无法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和共同生活,给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且经过调解也无法改善这种状况,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将其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因为夫妻生活中的性是维持夫妻感情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的无性婚姻可能会严重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关系。 但是,主张无性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比如,可以提供双方就医的记录、心理咨询的记录、双方之间关于无性婚姻问题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无性婚姻的存在以及对夫妻感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无性婚姻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夫妻感情产生了严重的破坏,法院是有可能将其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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