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按人口置换是如何审核的?

家里这边要拆迁了,说是按人口置换。我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审核的,像我的户口因为一些原因迁出去过又迁回来,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我被认定为安置人口啊?还有审核都有哪些流程和标准,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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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按人口置换的审核在不同地区以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拆迁场景下有不同规定。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为准。若具有本市户籍,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若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特殊情形,比如是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或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等,也可认定。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及相关规定而来。 对于集体土地拆迁,通常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当天所登记的在册户籍人口数据为准来认定应安置人数。特殊情况如与被拆迁户直系亲属有血缘关系,因征地转非农业户口并迁出但仍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以及初级士官;因升学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毕业未被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的成员等,也可纳入应安置人员范围,这在《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中有体现。 审核流程上,一般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会通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在5日内提供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信息,之后相关部门按标准认定。并且自公安部门接到通知后到拆迁期限届满,拆迁范围内的常住户口迁入和分户要经审核才可办理。 相关概念: 应安置人口:就是在拆迁中依法依规应当获得安置补偿的人员。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的凭证,证明拆迁活动合法。 征地补偿公告:政府将征收土地及补偿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开告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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