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会生效?


在探讨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的概念。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的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商量好一方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卖给另一方,并且对价格、数量等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的合同。而工商登记是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向社会公示公司的相关信息。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情况下,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自成立时就生效。这里的成立,通常是指双方就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价格、数量、支付方式等。 而关于工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需要注意的是,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工商登记的作用主要是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不能以股权转让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转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又将该股权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那么善意第三人就可以取得该股权,受让方只能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并不影响协议本身的生效。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即使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协议依然有效。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