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前房产是否算家庭房产?
我在深圳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想了解下我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家庭房产呢?我不太清楚家庭房产的界定,也不知道婚前房产在婚后的性质有没有变化,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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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家庭房产和婚前房产的概念。家庭房产通常指的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房产,这里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等。而婚前房产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 在深圳,关于婚前房产是否算家庭房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这套婚前房产仅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并且没有其他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该婚前房产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作家庭共有的房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婚前房产虽然是一方购买,但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就相当于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可以算作家庭房产。例如小李婚前买了房,婚后应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成为夫妻共有的家庭房产了。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婚前房产有书面约定,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也应当按照约定,将其视为家庭房产。所以,深圳婚前房产是否算家庭房产,关键在于房产的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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