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签离婚协议是否就意味着离婚了?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里面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写好了。本以为签了协议就离了,可朋友说好像没这么简单。我就想问问,签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算离婚了,还需要办其他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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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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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自愿离婚的一个重要体现,但并不具有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签了离婚协议后,还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才算是正式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的证据,但最终是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解除婚姻关系。 所以,仅仅签订离婚协议是不能完成离婚的,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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