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局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范围是什么?


税务稽查局审理部门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范围明确且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职责: 首先,对稽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核。当稽查人员完成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的税务检查工作后,会形成一系列的稽查资料,审理部门需要对这些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违法事实是否清楚,也就是要确定纳税人是否真的存在税务违法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明确。例如,是否存在少申报收入、多列成本等情况,这些行为的时间、金额等细节是否清晰。同时,还要审核证据是否确凿,证据是认定违法事实的关键,审理部门要查看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等。此外,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也是审核的重要内容,要确定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是否合法同样不可忽视,稽查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是否按照规定出示检查证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等,审理部门要确保整个稽查过程符合法律程序。 其次,审理部门有权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根据审核的结果,对案件进行准确的定性。如果认定纳税人存在税务违法行为,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可能包括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等。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能只是要求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而对于情节严重、故意偷税等行为,则可能会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审理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合理。 再者,审理部门要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完成案件的审核和定性处理后,需要制作一系列的法律文书。例如,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明确告知纳税人需要补缴的税款金额、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缴纳期限等内容;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说明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等信息。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处理和处罚的正式文件,审理部门要确保法律文书的内容准确、规范,表述清晰易懂。 另外,审理部门还负责组织听证工作。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审理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要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据。审理部门要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和判断,根据听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处理意见。 最后,审理部门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审理部门需要与稽查实施部门、执行部门等密切配合。与稽查实施部门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稽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审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与执行部门协作,确保处理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如果纳税人对处理决定不履行,审理部门要协助执行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税务稽查局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职责要求,依法对税务稽查案件进行审理,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总之,税务稽查局审理部门的职责贯穿于税务稽查案件的审核、定性、处理等各个环节,对于保证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起着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