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办离婚手续。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协议有没有效,万一之后有纠纷,这份签了字的协议能作数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签字协议离婚到底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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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协议离婚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从法律上来说,仅夫妻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在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并颁发离婚证之前,并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完成离婚登记。签字的离婚协议只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它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签字的离婚协议要求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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