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在探讨签了三方协议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应届毕业生”的概念。应届毕业生通常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简单来说,就是当年毕业的学生群体。 对于签了三方协议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就业角度来说,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签了三方协议,只是代表你和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的就业意向,这并不等同于你已经正式就业。根据相关规定,正式就业一般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为标志。所以,如果仅仅是签了三方协议,而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那么在很多情况下,你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其次,从政策角度来看,不同的政策对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聘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可能会更宽泛。有些招聘公告中明确规定,择业期内(一般为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所以,即使签了三方协议,但只要你符合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条件,依然有可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会导致签了三方协议后不再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比如,你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社保,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已经正式就业,可能就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的范畴了。 总之,签了三方协议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你对自己的应届毕业生身份存在疑问,建议你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者相关的招聘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