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买了套小产权房,签了买卖合同。但最近听说小产权房买卖可能有问题,我心里有点慌。我就想知道我签的这个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到时候房子没了钱也没了,希望懂法律的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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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一般情况下,如果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符合上述有效条件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买方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同的效力认定则较为复杂。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此有相关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可能会涉及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卖方要返还购房款,买方要返还房屋,如果有损失,双方要根据过错程度分担。 总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在涉及小产权房买卖时,建议谨慎考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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