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是否属于故意犯罪?


要确定走私是否属于故意犯罪,我们需要先明白故意犯罪的定义。故意犯罪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也就是说,行为人清楚自己做的事不对,还主动去做或者对结果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而走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走私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地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或者违反国家进出境管理规定。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逃避海关监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逃避监管的结果发生,才会构成走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提到,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应缴税额,或者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走私的主观故意。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走私属于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没有故意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意图,只是因为疏忽或者误解等原因导致违反海关规定,一般不构成走私犯罪。例如,在报关时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填错了货物数量,但并没有故意偷逃税款或者逃避监管的意图,就不构成走私犯罪。但如果是故意虚报货物数量以偷逃税款,那就是典型的走私故意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