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做手术必须要配偶签字吗?
我结婚了,最近身体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做手术。但我和配偶关系不太好,不想让他签字。想问下在法律上,结了婚做手术是不是必须得配偶签字呀,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签字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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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结了婚做手术并非一定必须由配偶签字。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这里的“家属或者关系人”并不局限于配偶。一般而言,手术签字的顺序首先是患者本人签字同意。如果患者因病情等原因无法签字,那么可以由其近亲属签字,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也就是说,除了配偶外,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也有签字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如果患者有明确的授权委托,委托其他人签字,那么被委托人签字也是有效的。而且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如患者生命垂危且无法及时联系到家属或关系人,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无需家属签字。所以,结婚后做手术不一定非要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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