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老婆在医院生产时出现了死胎的情况,我们全家都很痛苦。现在我们怀疑这可能和医院的操作有关,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死胎这种情况是否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我们该怎么判断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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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死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首先,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其次,主观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存在过失。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 再者,客观方面,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通常表现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二是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对于死胎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的,比如在分娩过程中,医生没有及时发现胎儿窘迫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就可能符合这一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死胎情况都构成医疗事故罪。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很多难以预见和防范的因素,比如胎儿自身的发育异常、孕妇自身的特殊体质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死胎。如果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诊疗义务,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那么就不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判断死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进行专业的医疗鉴定和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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