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发生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


手术发生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过失的概念。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医生在看病治疗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去做,导致患者受到了伤害。 对于手术并发症,它是指在手术过程中或手术后出现的一些难以完全避免的不良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医生在手术前已经对患者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详细告知了患者及其家属,并取得了他们的同意,同时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即使发生了并发症,通常也不被认定为医疗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医生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被认定为医疗过失。比如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评估,没有发现本应发现的手术禁忌证;或者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操作规范,如操作不当、疏忽大意等;又或者在手术后没有对患者进行合理的观察和护理,导致并发症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理。 在判断手术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失时,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来确定。医疗鉴定机构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病历、手术记录等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并结合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如果经过鉴定,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患者就可以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