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占有他人遗忘于银行柜台上的钱款是否构成盗窃罪?

我在银行办事时,看到柜台上有别人遗忘的钱款,没多想就拿走了。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性质,不清楚这会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占有他人遗忘在银行柜台上的钱款,到底算不算构成盗窃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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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占有他人遗忘于银行柜台上的钱款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先明确盗窃罪和侵占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取走财物。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在银行柜台的场景中,他人遗忘在柜台上的钱款,通常情况下,银行对于该场所内的财物具有一定的保管义务。但当钱款处于被遗忘的状态时,其占有状态发生了变化。如果行为人发现并占有了这笔遗忘的钱款,其行为更符合侵占罪的特征。因为此时这笔钱款已经处于无人占有的状态,行为人并非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而是在发现无人保管的遗忘物后将其据为己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一般情况下,占有他人遗忘于银行柜台上的钱款不构成盗窃罪,而是可能构成侵占罪。不过,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行为人是否明知该钱款是他人遗忘物、是否有拒不交还的情节等。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情况,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如果在他人发现并要求归还后及时归还,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他人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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