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否属于经济犯罪?
我是个打工的,老板一直拖着工资不给,有人说他这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还说这算经济犯罪。我不太懂,就想问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到底是不是经济犯罪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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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一定情形下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该条文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当用人单位或个人以恶意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时,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该罪涉及到经济利益,并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中劳动报酬支付的正常规则,所以它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遭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对方仍不支付,达到犯罪标准的,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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