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三名义骗取钱财和礼物算赠送吗?
我发现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给第三者送了不少钱财和礼物,我心里很不好受,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正常的赠送呢?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以小三名义骗取钱财和礼物一般不算赠送,具体分析如下: 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殊规定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小三,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不属于正常的赠送行为。 从欺诈角度来看,如果小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和礼物,且数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践中,如果涉及此类情况,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