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谈价格未见面算招嫖吗
我最近因为一些社交上的事儿有点担心,之前在网上和人聊到了性交易价格,但最后没见面。我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一下只谈了价格没见面到底算不算招嫖,会不会被处罚啊。
展开


只谈价格未见面一般不算招嫖。嫖娼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强调的是实际发生了卖淫嫖娼行为才会面临这些处罚。 只谈价格未见面,首先没有发生性行为这个关键要素,而且金钱交易也没有实际进行。比如在一些司法实践案例中,像某人只是在网上和所谓的“失足女”谈好了价格,但还没见面就被发现了,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认定为嫖娼。不过,虽然不认定为嫖娼,但这种有招嫖意图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 此外,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有主观招嫖意志,虽然未发生性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有违法情节,但这和真正意义上的招嫖还是有区别的。具体的判定还得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证据等来综合考量。 相关概念: 嫖娼: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