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我不太清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所有的扣除项目是不是都能在综合所得里进行扣除。我平时收入来源还挺多的,有工资、劳务报酬之类的,想知道各项扣除规则,到底是不是都能在综合所得里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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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并非都在综合所得中进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综合所得的概念。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这些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先合并在一起,然后进行一些扣除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然而,并非所有的扣除项目都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除了综合所得之外,个人所得税还有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应税所得类型。不同的所得类型有不同的扣除规定。例如,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是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型来确定扣除方式和扣除项目的,并不是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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