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未收到是否需要交税?
我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还没收到,但财务说要交税,我不太理解。不是应该收到钱才交税吗,没收到钱为啥还要交税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未收到的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交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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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应收账款未收到是否要交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应收账款的概念。应收账款指的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交税的依据往往并非单纯取决于款项是否实际收到,而是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不同的税种,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有所不同。 以增值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也就是说,即便企业没有实际收到应收账款,但如果已经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或者先开具了发票,那么就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看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只要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已经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使应收账款未收到,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未收到并不一定意味着不需要交税,关键要看不同税种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准确判断自身的纳税义务,并及时履行纳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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