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未收到、未开发票且有纠纷的情况下需要交税吗?
我和客户有业务往来,到现在款项还没收到,也没给对方开发票,而且我们之间还有纠纷没解决。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需不需要交税呢?心里一直没底,怕处理不好有麻烦。
展开


在款未收到、未开发票且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交税,要依据具体的税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里有明确规定。如果是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里的“收讫销售款项”指的是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销售货物来说,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所以,要是你还没收到款项,也没开发票,并且没有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纳税义务还没产生,此时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接着说说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就是说,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果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业务实质,你已经完成了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行为,那么就算款项没收到,在会计上也可能要确认收入,进而可能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要是因为纠纷等原因,收入的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或者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也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款未收到、未开发票且有纠纷时,要综合考虑业务实质、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税收法规来判断是否需要交税。如果对具体的纳税义务存在疑问,建议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者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