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体转让的最新税收政策是什么?


企业整体转让涉及多个方面的税收政策,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在企业整体转让中,如果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主要针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行为征税,而企业整体转让是一种产权的转移,并非单纯的货物销售。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整体转让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形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相关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则给予了一定的税收递延优惠,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 然后是土地增值税。如果企业整体转让中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的转让,并且转让房地产取得了收入,就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不过,如果企业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最后是印花税。企业整体转让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等,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