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吸收合并税收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家企业,打算吸收合并另一家企业,但是对吸收合并过程中的税收问题不太清楚。不知道会涉及哪些税种,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企业吸收合并税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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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对价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被合并企业注销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在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税收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吸收合并符合上述条件,货物转让环节无需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吸收合并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而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然后是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最后是契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总之,企业吸收合并涉及的税收规定较为复杂,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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