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租客,最近房东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听说我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现在想知道房东和买家签的这个合同有没有效呢?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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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于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效力的判断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只要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就应认定为有效。 虽然合同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得不到保障。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因失去优先购买机会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可能的差价损失等。不过,承租人不能仅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既保护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给予其相应的救济途径;又维护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了善意第三人基于合同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所以,当承租人遇到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情况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简单地否定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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