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票是否需要给税金?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说不开具发票就不用给税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怕稀里糊涂地少给钱或者多给钱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不开票到底需不需要给税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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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税金的缴纳与否并不取决于是否开具发票,而是基于应税行为的发生。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所谓应税行为,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了符合国家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税款的行为。一旦这种行为发生,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纳税人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例如,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这个销售和服务的行为就是应税行为,即使没有给购买方开具发票,也不能免除缴纳税金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这明确了纳税人申报纳税是其法定义务,不受发票开具情况的影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开具发票是销售方的法定义务,但不能将开票和纳税两个行为混为一谈。 对于购买方而言,支付的价款中通常是包含了税金的。如果商家以不开票为由不收取税金,这可能存在商家偷逃税款的风险,同时也可能让购买方面临后续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税务机关查实该应税行为,购买方可能也会受到牵连。因此,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维护国家税收秩序,购买方应该要求销售方依法开具发票,销售方也应该依法缴纳相应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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