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不想赔钱临时找个地方办公可行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倒闭了,但是公司不想给我们员工赔钱,打算临时找个地方继续办公。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们员工该怎么办呢?这样能逃避给我们赔偿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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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倒闭不想赔钱而临时找个地方办公这种做法并不能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倒闭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司倒闭一般指的是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营,面临破产或解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上述倒闭情形时,是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公司临时找个地方办公,如果其本质上已经符合倒闭的法定情形,比如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这种行为属于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等情况。综上所述,公司不能通过临时找地方办公这种方式来逃避向员工支付赔偿的责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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