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有必要打官司吗?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该走什么程序。和另一半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还没有好好谈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协商好。想了解一下,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有必要打官司,打官司又有哪些利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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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否有必要打官司,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来说说协议离婚,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同时在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以及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上都没有分歧,而且不存在复杂的法律纠纷,那这种情况下通过协议离婚就比较简便,不用打官司。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种方式省时省力,能快速解除婚姻关系,避免打官司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然而,要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相关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打官司就可能是必要的选择。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对某些财产的归属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打官司,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公正裁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打官司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诉讼程序,法院会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总之,离婚时是否选择打官司,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愿、争议的大小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要是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尽量就避免诉讼;但在必要的时候,打官司是解决离婚纠纷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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