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和顾客打架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和顾客起了冲突然后打了起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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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临时工和顾客打架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对于临时工和顾客打架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临时工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比如制止顾客的不当行为等,从而遭到顾客暴力攻击而打架受伤,那么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打架是因为临时工自身的故意挑衅、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恩怨等原因引起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判断临时工和顾客打架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临时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来证明打架与工作的关联性,这样才能进行准确的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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