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了酒,没忍住就自己开车回家了,路上被交警查住说我是醉酒驾驶。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在法律上到底是怎样规定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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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危险驾驶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先了解几个法律概念。醉酒驾驶,通俗来讲就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酒驾驶。 在法律责任方面,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也就是说,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醉酒危险驾驶不仅会让驾驶人面临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还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生活、工作等方面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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