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当造成他人轻微伤时,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伤害所导致的损伤而支付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你看伤实际花了多少钱,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依据。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害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若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由侵害人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另外还有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若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予以赔偿。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轻微伤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实际处理轻微伤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