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期间一方的欠债是共同债务吗?

我和配偶正处于分居状态,现在一方有了欠债情况,我想知道这笔债务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我很担心自己会莫名背负一些不该承担的债务,所以想清楚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
展开 view-more
  • #分居债务
  • #夫妻债务
  • #共同债务
  • #个人债务
  • #婚姻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居期间一方的欠债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该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在分居期间,为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所欠下的债务,或者用于支付家庭水电费、物业费等日常开销的债务。因为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以及对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这些债务虽然是一方所欠,但实际上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为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其生产经营的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经营小生意,所得收入用于家庭的生活支出,那么因经营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其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通常属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分居后独自投资高风险项目,投资收益完全归个人支配,并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若一方所欠债务是用于非法目的,如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无论是否在分居期间,都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