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猝死是否算工伤?


在法律层面探讨临时工猝死是否算工伤,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概念。从劳动关系来看,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不管是所谓的“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判断临时工猝死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形。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而第十五条则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一条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猝死,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一般是可以视同工伤的。比如,某临时工在工厂车间工作时突然晕倒,经送医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通常就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但如果猝死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或者虽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病,但经过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就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例如,临时工下班后回到宿舍才猝死,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在遇到临时工猝死的情况时,家属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