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是否免税?

我收到了一笔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不太清楚这笔钱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需不需要交税。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到底免不免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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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助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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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免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概念。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是企业、单位或组织基于某些特定原因,给予其员工或相关人员的一种临时性救助资金,目的是帮助受助者度过生活难关。例如,员工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单位给予的补助就属于这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福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进一步明确,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不过,并不是所有名为“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款项都免税。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同时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是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是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是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综上所述,如果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符合上述税法规定的条件,即确实是因特定困难给予个人的临时性补助,且从规定渠道支付,那么这笔补助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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