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法律规定有上限吗?
我最近在做一个居间业务,促成了双方的合作。现在涉及到居间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居间费有没有规定上限。如果有上限,我担心自己拿多了会有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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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居间费的上限。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费。居间费简单来说,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因此向居间人支付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从法律上认可了居间行为以及居间费的合法性。 虽然法律没有对居间费设定明确的上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居间费可以随意设定。在实际操作中,居间费的数额通常由居间人和委托人双方根据居间服务的内容、难度、市场行情等因素协商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居间费过高,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若该约定显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认为约定的居间费过高,显失公平,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调整的。 此外,如果居间费的约定涉及到不正当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该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总之,虽然没有明确上限,但在确定居间费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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