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赌博罪是否存在金额限制?

我最近和朋友打牌玩,偶尔会带点小彩头,赢的钱也不多。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构成赌博罪,想知道赌博罪是不是有金额限制,达到多少金额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展开 view-more
  • #赌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赌博罪是否有金额限制,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赌博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对于聚众赌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金额等方面有一定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也就是说,在聚众赌博的情形下,存在金额方面的限制标准,当抽头渔利或者赌资数额达到上述规定时,就可能构成赌博罪。 而“以赌博为业”,主要强调的是行为人将赌博作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挥霍来源,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单纯以金额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而是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赌博频率、投入精力等因素。如果一个人长期、频繁地参与赌博,不从事其他正当职业,以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依靠,即便每次赌博的金额可能不是特别大,也可能构成赌博罪。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进行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赌博行为,更不会构成赌博罪。《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总之,赌博罪在某些情形下有金额限制,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以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来综合判断。如果对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