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如何收取?

买了房子但还没搬进去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不太清楚这种没入住的情况,物业费到底该怎么收。是全额收还是会有优惠呢?想了解一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不同地区会不会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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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的收取有多种情况。 首先,按照通常规定和惯例,如果房屋已经完成交付,即便业主没有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针对的是整个小区,像小区里的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清理、安全管理等公共事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入住就不做了。例如小区的保安巡逻,不管有没有个别业主入住,都要保障小区整体安全。《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物业买受人自物业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就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其次,部分地区对于未入住的业主有优惠政策。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若业主能证明房屋未入住,可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像70%或80%来缴纳物业费。但这不是全国统一的,要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或者相关政策文件。比如胶东地区就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 。 最后,购房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所以业主一定要查看这些合同协议里关于未入住时物业费收取的条款。 总之,未入住时物业费收取要综合考虑当地规定、合同约定等因素。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相关概念: 物业交付:就是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把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给业主。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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