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康复报销有上限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还在康复阶段,已经花了不少钱了。我想了解下交通事故康复费用报销是不是有上限啊?要是有上限的话,我心里也好有个底,看看后续费用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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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康复报销是否有上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交强险的角度来说,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这里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就涵盖了康复费等相关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是通过交强险来报销交通事故康复费用,在医疗费用这一块是有1.8万元上限的。 其次,商业三者险方面,它是对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的补充赔偿。商业三者险的具体赔偿限额和报销规定是由保险合同约定的。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额和条款都不一样。有的商业三者险保额可能是50万、100万甚至更高。如果康复费用在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且符合商业三者险的赔付条件,那么可以在商业三者险的保额范围内继续报销,但具体能否报销以及报销比例等都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最后,如果侵权人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保险赔偿后仍不足以支付全部康复费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剩余的康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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