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购房合同上的按揭房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按揭房的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婚前按揭房,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房子婚后也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正常情况下离婚时不参与分配。但是,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了,那婚后还贷的这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种情况下,先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要是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律是认可的。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法律是准许的,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要是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会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只要要求合理,另一方应该给予协助,但一般共住时间不超过两年。要是无房一方租房居住且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