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想知道现在协议离婚有没有冷静期。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复杂,希望能和平分开,但是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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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之后,会有一段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一份,双方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冷静期的这3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如果这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领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所以,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给双方一个重新思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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