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到传票后还有举证期吗?

我收到法院传票了,不知道之后还需不需要举证,也不清楚有没有举证期。我担心错过举证时间影响案件结果,想知道收到传票后到底还有没有举证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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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证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传票后通常是还有举证期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举证期相关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举证期。举证期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一段时间。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要把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交给法院。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的公平和有序进行,让双方都有时间准备证据,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当法院发出传票时,一般会在传票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举证期限。如果传票上没有明确写明,当事人也可以主动联系法院询问。收到传票后,当事人要按照规定的举证期提交证据。要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延长。如果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可能会不采纳该证据,或者虽然采纳证据,但对该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总之,收到传票后一般是有举证期的,当事人要重视举证期,及时、准确地提交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举证期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者与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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