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存在事实婚姻一说?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几年还有孩子了。身边人有的说我们这算事实婚姻,有的说不算。我就想弄清楚,现在法律上到底还有没有事实婚姻这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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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区分的。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状态。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即便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很多人结婚时没有进行登记,但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承担家庭责任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而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如果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就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法律上不再承认单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为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障其权益,而同居关系相对来说保障就比较有限。所以,现在如果想要得到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就需要依法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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