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前债务还有连带责任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婚前我对象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离婚后,对于这些婚前债务我会不会有连带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判断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希望能给我详细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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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于婚前债务原则上是没有连带责任的。这里要先明白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个人债务就是完全属于一方自己的债务,由欠债人自己还;夫妻共同债务通俗讲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产生的债,得夫妻一起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对于婚前债务,如果只是一方在婚前自己欠下的,没有满足上述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没有连带责任。比如一方婚前贷款买了个人用的车,婚后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出行等夫妻共同生活方面,那这就是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用负责。可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婚前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一方婚前为筹备婚礼借的钱,那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就可能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总之,离婚后婚前债务是否有连带责任关键看债务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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