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去女方家定居是否不要彩礼且房子平摊?
我打算去女方家定居,在结婚的事上,对于彩礼和房子费用分担有疑问。传统好像是男方给彩礼、负责房子,可现在我去女方家,就想知道是不是就不用给彩礼了,房子费用也该双方平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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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婚姻法律框架下,彩礼和房子费用的分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具体该如何操作。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彩礼通常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它往往是基于双方结婚这一目的而给予的财物。在实际生活中,彩礼更多是受传统习俗和双方协商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关于彩礼是否给付、给付多少,以及房子费用如何分担,都应该由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 关于房子费用平摊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那么在房产的产权归属上,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比如,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明确各自的出资额,后续办理房产证时,也可以根据出资情况登记为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当男方去女方家定居时,是否不要彩礼、房子费用是否平摊,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彩礼、房产等相关事项,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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