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应该由谁来给?
准备结婚了,和对象在聘礼的问题上有分歧。我觉得按传统该男方家庭给,可对象有不同想法。想知道从法律和习俗综合角度看,聘礼到底该由谁给,好解决我们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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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礼的给予主体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硬性规定,通常会受到地域习俗、家庭约定等多种因素影响。 在传统观念里,聘礼一般由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男方家庭按照当地习俗和自身经济状况,准备一定数量和价值的聘礼,以此表达对女方家庭的尊重以及对这段婚姻的诚意。比如在很多农村地区,一直保留着男方家给女方家送聘礼的习俗,聘礼可能包括礼金、首饰等。 不过在现代社会,传统观念受到了挑战和改变。现在有些家庭会根据双方的协商和意愿来决定聘礼的给予方式。例如双方家庭共同分担聘礼费用;或者由女方家庭根据自身情况适当给予一些回礼等。 虽然法律没有对聘礼由谁给作出具体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在确定聘礼相关事宜时,不能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也不能借聘礼之名进行不合理的行为。 总之,聘礼由谁给并没有固定模式,关键在于双方家庭充分沟通、尊重彼此意愿和文化背景,以避免因聘礼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如果实在无法协商一致,还可以寻求居委会、村委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 相关概念: 聘礼:也被称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是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它体现了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尊重,也被视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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