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财产是否有追诉期?


侵吞公司财产这种行为是有追诉期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侵吞公司财产在法律上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的职务方便,把单位的钱或者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 关于追诉期,它其实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对于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侵吞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是五年;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可能是十五年甚至二十年。不过这里要注意,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判断是否还在追诉期,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金额和犯罪行为情况来确定。





